吕品田|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艺术的殿堂

吕品田

现任: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美术观察》主编
博士生导师
全文化宣传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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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观: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内容

作者|吕品田发布于:2009年06月11日

以美术价值观为例 在“全球化”历史语境中,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强大,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除需要建立多元化的文化对话机制之外,更需要建构一元化的文化核心价值体系。这种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对外可以确立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形象,构成国际文化对话、交流、互动的坚实基础,强化中国影响世界的文化力量以及导向性;对内可以实现不同社会阶层或利益群体间的相互认同,消解利益分配中可能形成的价值观的分化与对立,从而确立全社会普遍推崇和信守的文化理念,实现对中华文化精神的集体认同。     建设核心价值体系的关键在于建设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内容。作为中国、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整体价值体系的重要构成,美术的核心价值观反映了我们在对待和把握造型艺术及相关方面所显示的处于中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价值取向,它集中体现着我们共同的审美理想,左右着我们对造型艺术及相关方面的基本价值判断。 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需要解决以下方面的问题: 1、文化立场问题 文化发展战略的旨归是要维护民族的文化生存,因此无法回避文化立场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有文化自觉,也不可能作出符合民族和国家利益的价值判断与选择,国家文化软实力也无从提升。今天,我们需要明确自己的文化立场,改变文化立场游移不定的状态。     现代形态的中国美术实践和理论,是中西文化相互激荡的产物。来自欧美的思想和方法激烈地冲击了中国美术的民族传统和新中国时期建立的现实主义艺术理论体系。改革开放后,中国美术实践和理论更大程度地与西方体系接轨,引发了被国人视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变革的美术新潮。然而,活跃与繁荣的新潮却无法掩饰中国美术所存在的“西方艺术殖民”问题。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的物质优势和国际霸权,空前地动摇了国人坚持自身文化立场的自信心和现实基础,妄自菲薄、崇洋媚外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我们强有力地扞卫了国家主权,却忽略了文化主权,忽略了对西方中心主义进行文化反抗。如今,中国人据以认识和评判世界的规则、逻辑、标准、价值观以及把握艺术的评价体系,大体已被西方学术的义理结构和解释系统所统摄。在中国美术理论领域,西方观念已成为统御学术话语的“语法”,而中国思想则在“反传统”中沦为鸡零狗碎的“语词”,以致我们在艺术上不断丧失独立思考、自主阐释的胆识和能力,只能一味追随或复述欧美世界的每一种艺术潮流或每一个学术话题。     文化自卑的社会心理已对当代美术以至整个文艺事业造成不良影响,亟需扭转。社会主义文化和民族文化,社会主义艺术和民族艺术究竟是怎样的关系?这是涉及文化立场以至需要切实从思想、学术和方针政策上加以明确的前提问题。 2、价值取向问题 文化软实力若不能维护民族和国家自身的利益,便不成其为真正的实力。中国美术发展的价值取向,最终要将价值追求落实到中国人生关怀这一根本上。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是中国美术需要坚定不移的价值取向,不该以迎合所谓“国际艺术潮流”,取悦所谓“国际艺坛”为旨归。艺术价值的文化取向和社会取向,是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 百年文化苦旅,已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懂得文化自尊、自信和自强的重大意义。三十年改革开放,也让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获得跨文化比较、判断和选择的宽阔视野。今天,国人对反映殖民心理的“接轨意识”的反思日渐升温,“回归中国”、“以中国解释中国”的呼声也日渐高涨。这种问题意识和价值诉求策应着图强的中国对于复兴中华文化的期待。“回归”不是“退守”,而是要在世界多元文化的激荡中把握与时俱进的自主价值追求,形成与中国文化话语权日益增进之趋势相适应的状态和格局,形成有利于找准中国美术发展方位的全球眼光,形成有利于增强中国文化国际竞争力的取舍力和创造力。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意识形态一直把广大群众作为利益主体,要求艺术为人民服务,体现人民的健康审美诉求。今天,情况变化很大,最明显的是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不像以往那么明确了。在市场情境中,“人民”这个整体性利益主体已被市场机制零碎化为众多的个体,而真正突显于市场的利益主体是画商、策展人、艺术赞助人等角色,他们成了实际承担艺术创作利益诉求的新的“整体性主体”。然而,他们所追求的价值本体具有人民性吗?他们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吗?问题还有更加复杂的一面。与市场化接踵而至的“全球化”,使中国当代艺术的社会空间扩大到了全球范围。艺术与社会的价值关系由而转入更大的场域,其间的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因为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立场差异而变得更加迷离诡秘。海内外的画商、策展人、收藏家、基金会等中介角色为各种“国际资本”选择和培育各有归属的艺术形态,别立一些精神状貌、格调趣味和眼光态度都颇为异样的“中国当代艺术”。这些“国际资本”究竟代表怎样的利益主体?他们所诉求的究竟是怎样一种国际利益? 3、公共价值问题 公共价值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高尚、主流艺术的价值核心,也是需要核心美术价值观加以明确阐释和把握的艺术蕴涵。 历史经验显示,艺术公共性的基本特征在于其精神实质或价值取向的一元性。这种一元性体现了政治学上的权力概念,可以将之理解为既定的有组织的权力结构以非强制性权力形式对个体实施有意和有效的影响,以达到有益于全社会的预期目标。从社会学或文化学角度来看,这种一元性是社会控制和文化渗透的体现,即社会规范通过一定形式影响个人行为,使个体在接受这些规范的内在化过程中趋向社会化。“文以载道”、“寓教于乐”则是中国传统美学对这种一元性的表述,它意味着大众喜闻乐见的多样化的艺术形态始终是社会道义的载体,承载着整合社会、敦睦人际的公共价值。 当前的艺术创作在追求形态的多样性和开放性方面颇有成效,但在防范价值规范多元化或价值阐释嘈杂化方面却十分不力,以致艺术在社会整合上所能发挥的作用遭到极大的削弱。现在的一些“公共艺术”,只把艺术置于公共空间的形式或行为、只把是人就可以参与的“泛民主”或“无政府主义”理解为“公共性”;而一些“实验艺术”,则多把自以为是的所谓“社会批判”、“人文关怀”作为“公共性”。 这些不讲社会规范、社会准则和社会整合的“公共性”,何谈公共价值! 由于缺乏对公共价值的认识和认同,时下美术作品一方面“意义泛滥”,一方面毫无社会意义。艺术创作看似多样化,价值追求却普遍过于矫情,太重一己之私,以致缺乏公共性的极端个人经验充斥艺坛,美学品格偏于孱弱,呈现强烈的病态感或变态感。美国人倒是强调“政治正确”,他们把艺术纳入意识形态实践,竭力推广其文化精神和价值观。反观我们的公共艺术,是否具有在民族文化建设的战略高度看待“空间占据”的政治意识?公共空间的美学塑造,不是简单的美化环境的市政工程,它应该体现我们的文化自觉并促进这种自觉,应该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实践主题下突显鲜明的文化精神指向和社会公共价值。 4、价值结构问题 美术的价值实现,还涉及宏观的价值结构。中国古典艺术思想有“比德”和 “畅神”两种基本思路。儒家强调社会规范和责任担待,藉天地精神表达社会良心,寓道德准则于艺术形质,以“仁智之乐”的“比德”方式塑造入世进取、兼济天下的社会人格;及于艺术则倡导“文以载道”,注重“成教化,助人伦”的现实功利。道家则强调个体解放和虚静无为,顺天道自然而闲居坐忘,缘审美意象而纵情玄远,以“澄怀味象”的“畅神”方式追求出世退隐、独善其身的人格自由;及于艺术则崇尚“解衣般礴”,追求“乘云气、御飞龙”的审美超脱。中国传统美术所呈现的儒道互补,一方面注重表现社会主流意识和崇高理想,强调纲纪规范和责任担待,具有一定的教化性、约束性和干预性,蕴涵着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提升人格、激发热情的社会功利目的;一方面则又充分肯定生命个体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趣,追求个性发挥和情怀舒张,努力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审美方式超越现实。这种既“超越现实”又“贴近现实”、既“休闲”又“工作”的辨证价值结构,互补互动地调节着中国人的社会生活。 高度的社会使命承担予改革开放之前的现实主义美术以鲜明的“工作性质”,一大批主题鲜明、结构缜密、气势恢弘的美术作品脱颖而出,为国家的奋发图强起到了巨大的激励作用。然而,单一的模式框范也造成艺术价值结构的倾斜,这在文革时期那些“假、大、空”的作品上表现得尤为严重。对艺术“道家精神”、“休闲性质”的忽视或遏制,使得社会文化的生态格局有失平衡。在改革开放的宽松社会环境中,从“伤痕美术”到“85思潮”再到“新生代艺术”以至整个“当代艺术”,人们更多表露的是个人性,是毫无顾忌的自我心理补偿或欲望释放。“休闲艺术”迅速取代了“工作艺术”,其一味强调“休闲”的创作倾向,难免造成艺术价值结构的偏执,使社会生活陷入另一种不健康的失衡状态。 和谐社会既有“休息”又要“工作”。面对偏执“休闲”的艺术价值结构,艺术家有责任用“工作性质”的宏大叙事和磅礴抒情来凝聚民族力量、振奋民族精神,有义务用明快的笔调和刚健的风骨来表现民族伟绩、颂扬民族英雄。维护兼有“入世”和“出世”诉求的辨证价值结构,保持“超越现实”和“贴近现实”两种价值取向的平衡推进,形成个性张扬和共性感召相得益彰的良性生态格局,是建设核心美术价值观所要考虑的重大课题。 5、技术规范问题 技术规范是核心美术价值观势必涉及的体现美术规律的本体性内容。 美术不等于技术,却不能脱离技术。对美术而言,技术涉及思想情感融入物质形式的合理操作;涉及艺术媒介吻合表现要求的手段掌握;涉及审美经验和认识的社会交流;涉及艺术品评和鉴赏的衡量尺度;涉及艺术作为社会实践的本体特征和领属范围;涉及艺术家享受分工社会专属权益的责任承担和资质认定……诸多意义表明,技术是艺术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艺术活动区别于非艺术活动,艺术家区别于非艺术家的必要限制。任何突破既有技术传统的“反技术”,只有当其自觉化并为社会认同时,它才能真正地进入美学范畴。 “反技术化”是当今画坛普遍存在的一种创作倾向。它往往通过看似缺乏专业技术训练或技术驾驭能力低下的样子,来显示一种藐视或否弃既有技术规范的创作姿度,以实在有失“专业水准”的花样文章为炫耀,奉之为“个性追求”、“先锋实验”、“形式独创”或“风格特色”等等。这种以或低或无“技术含量”为表征的创作倾向,大有故弄玄虚、自诩前卫、标榜创新、吸引眼球、制造商标的刻意之心,以及借调侃作秀、哗众取宠的营销之图。 “反技术化”是势必瓦解美术存在理由和社会意义的消极倾向。其流行也说明核心美术价值观建设的严重滞后。因为我们对新历史条件下的美术规律性缺乏研究,不能形成共识,胡作非为的“艺术”才大行其道。                在“中国文化发展战略与国家文化软实力”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200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