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品田|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艺术的殿堂

吕品田

现任: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
《美术观察》主编
博士生导师
全文化宣传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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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振手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

作者|吕品田发布于:2009年06月12日

工业革命以来,手工生产方式全面遭遇工业生产方式的冲击。艺术家尽管离不开“手艺”或身体力行的“手工”生产方式,却因为“精神生产”的特性而未被看作一般的手艺人。然而,随着“精神生产”的高科技化,今日凡是坚持传统生产方式的艺术家已和一般手艺人并无二致。可以模拟以至虚拟现实的图形生产、音响生产、影像生产,正在威胁到手艺式绘画、雕塑及其它艺术形态(包括传统音乐、舞蹈、戏曲等)的存在。譬如现代音乐合成器可以使用贮存的数字化声音来合成和制作它想要的任何音乐;而“形态重构”(morphing)技术可以对一个演员的表情、动作和声音进行数字化分离和存储,再作全新的组合,替这个演员进行表演。在数字化技术立场看来,手艺式的艺术以至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势必像手工业一样被淘汰。今天,重振手工,已具有超出手工业范围的广泛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产生是以手工生产方式为现实基础的,其当代存续以至发展同样无法脱离这一基础。从根本上说,对人类传统文化形态包括非物质文化形态造成冲击,使之日趋“遗产化”的一个原因在于现代文明一味倚重大工业生产方式。 大工业生产方式是拒绝差异性的。它割裂了空间和时间在人的劳动过程中的自然统一,消除了各自的局限性。其分裂的“时?空”结构排除了时间绵延和空间变化所造成的复杂性,免除了对付和处理这种复杂性的经济学负担。在现代生产过程中,“劳动”被作为一种具体的制造活动而预先以数学方式加以描述和设定,所有的东西都在理性规划中被明确化,所有的偶然因素都被这种理性的逻辑所排除。针对具体制造目标而展开的“劳动”,形成一个封闭而稳定的循环运动体系,“生产力”的运行情况尽在预先的掌握之中。这一切确保了资本投入的一次性和准确性,具有极大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标准化”是大工业生产方式的核心技术力量,它根本排斥并竭力消除所有“文化差异性”。 然而,我们知道,传统文化形态包括非物质文化形态都体现着特定民族生存环境、条件和方式的差异性,人类文化也因此呈现无限的多样性。文化差异性构成支持各民族社会生活和谐而持续展开的基本条件,是民族生存体系的核心价值。在当代历史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在于切实地维护文化差异性,也即维护一定文化形态所具有的历史性、地域性和民族性特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方式关系文化形态。文化差异性要想得到切实的维护,就不能不在经济基础和生产方式上着力。历史表明,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延续与发展,都根本地关系着手工劳动实践和相应的社会存在,其特质的存续也取决于手工生产方式造就差异性的技术本质。 手的劳动的活动性以及发乎劳动主体自身的作用力,构成“手工”的基本内涵。不同于工业技术的电能或核能,支配手工具的“手工”是自然生命性质的,其间未经“抽象”或“转换”,具有不可存储和远距离传输的即时性与切身性。它通过手并集结于手,使手工具彻底“受动化”,完全仰赖于主体的操纵。基于手和手工具的手工技艺,必以人的身体性活动为起点,也必以这种活动为终点。这种“阈度”使手艺始终被人直接把握,从不越出手的或人的活动性范围。它与“这一个”劳作者自身的一切,包括他在社会文化环境中形成的需要、兴趣、素养、性情以及操纵工具的能力、水平和习惯紧密关联。 手工技艺不可能从劳作个体中分离出来,成为工业技术那样的可以预先以数学方式加以描述和设定,并排斥和消除差异性的异己力量。与劳作个体交融为一的手工技艺,其技术内涵及文化属性必须依存于追求现实事功的践行过程,其技术本体也直接关系着主体的操作感。主体方面的任何变化,哪怕极其细微的情绪变化,都可能使一种手工技艺出现变化。作为文化差异性之“生产基础”的这种变化,是手工生产方式与工业生产方式的本质区别,也是传统技艺保护势必涉及并密切关系到技艺传承质量的最重要的“非物质性”因素。 活态流变性是手工生产方式及其传统技艺的基本特征,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征。今天,只有以造就差异性为技术本质的手工生产方式,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即切实维护其文化差异性,提供现实的生存基础和根本的生态保障。就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基础和生态条件而言,或者说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根本而普遍的需要出发,手工生产方式及其传统技艺需要首先得到保护和振兴。所谓“生产性方式保护”,便是切合手工技艺存在形态和传承特点,可以不断“生产”文化差异性的一种生态保护方式,或者说,这其实就是努力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社会文化实践。以“手工” 和“手工操作”为核心的这种保护方式,既切合手工技艺也切合所有以手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态和传承特点,体现着文化生态保护的普遍需要。 传统技艺的保护因此不应该成为僵化的消极保存,而需要在不违背其内在规律和自身运作方式、不扭曲其自然衍变趋势的前提下,将其导入当代产业体系,使之在生产实践中得到积极保护。生产性方式保护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的重要途径,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当代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以至交融统一、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珍贵文化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可以在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中转化为经世致用的生产力,从而实现文化保护与经济开发的良性互动。在文化产业领域扶持传统手工生产,振兴手工产业,走与现代工业生产并举共存、互补互益的产业化发展道路,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从消极保护向积极的生产性方式保护转变的重大实践。在产业机制的激励下,传统技艺将拥抱生活、焕发活力、与时俱进。 就地取材、就地加工、能耗低、污染少、附加值高、适合家庭生产或副业的特点,以材料、技艺、样式、风格的独特性所构成的手工品格,丰厚的人文蕴涵、不同的地域面貌和鲜明的民族特色,使手工技艺和手工生产的振兴特别适合我国国情和当前的国际形势。振兴手工产业不仅关系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着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的诸多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这些利益表现在:可以利用当地再生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可以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扩大就业机会;可以安民于本土,维护社会稳定;可以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发展各色文化产业;可以造就人文景观,促进休闲旅游经济;可以丰富产品形态、满足个性化需求。手工产业投资小、见效快、布局广,是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拉动内需,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 只有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才能真正地保护和延续一种传统技艺。这意味着受保护的传统技艺必须参与创造当代社会财富的生产实践。然而,如何既保持传统技艺的流变性却又不至于“流失”其核心技术和人文蕴涵,避免造成其技术本体和技术形态的蜕化、变形?或者,如何在生产性方式保护过程中,积极而贴地利用传统技艺的流变性,合乎文化发展规律和手工艺规律地进行技艺创新?这是“生产性方式保护”需要认真研究和深入探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传统技艺的生命力来源于它对社会需要的切合,历史上如此,今天也不可能例外。由此而来的问题是,一种传统技艺的生产性方式保护,如何才能与时俱进地切合当代社会需要?进而的问题是,“生产性方式保护”如何才能全面地权衡和维护一种传统技艺历史地形成的功能价值的归属性、综合性,而不至于被单一的社会需要,譬如被仅仅权重经济价值的社会需要所绑架?……在“生产性方式保护”的途径中,也还有很多有待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方式保护论坛”上的发言 200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