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声明|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艺术的殿堂

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声明

阅读:535发布于:2014-10-28 16:04 作者: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

近闻在社会上有关于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成立及相关组织构成的不实传闻,混淆视听,影响了学会的学术形象和社会声誉,不少同仁询问并希望学会澄清事实真相,经各方核实情况,秉承陈述事实的原则,本学会严正声明如下:

一、关于学会的成立。90年代中期,鉴于当时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艺术状况需要成立一个专业学术性团体,以更有力的推进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艺术的学术进步向更高水平发展。为此,国内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界的专家学者遂合作发起并组织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民间专业性学术团体——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具体筹备过程为:1994年8月8日由詹建俊、靳尚谊、闻立鹏、朱乃正、邵大箴、水天中、张祖英、闫振铎等人在廊坊举行的筹备会议上讨论成立学会申办工作的筹备组,开始启动学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起草申请文件,筹集办会经费,向文化部人事司递交办会申请,向民政部社团司多次陈述成立学会的需要,多位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亦积极呼吁成立学会的必要性等众多相关工作。期间学会筹备组的各位成员均各尽所能进行多方努力,终于经过9个月的艰辛工作,在1995年7月4日完成了审批工作,1995年11月8日在北京欧美同学会向社会宣布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成立。首届主席团成员为:顾问罗工柳、吴冠中,主席詹建俊(兼法人),副主席由靳尚谊、全山石、闻立鹏、朱乃正、宋惠民、尚扬担任,张祖英任秘书长,闫振铎、张雨方任副秘书长。同时,公布了学会成立后五年工作规划,并组成日常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二、作为代表学会负法律责任的法人,必须符合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经民政部审核批准才能担任。民政部每年对学会年审时均会对此审核,如有变更需有严格的报批、审批程序,自1995年至2010年的15年中,学会法人一直由詹建俊主席担任。

鉴于近期不符事实的各种传言,甚至通过出版书刊编造不属实的内容,混淆事实真相,我们为此发表本声明,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中国厦门市油画产业协会学会

                                            2014年10月于北京